缴纳女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4-26
      来源:机关党委      分享到:
通 知
各处、部、室:
请于5月11日前,将本处、部、室参加女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女同志的保险金(每人36元,新入会人员加收10元会费)收齐后,以处室为单位,将人员名单、身份证号码以及保险金统一交校工会。
西安市委党校妇委会(代章)
2011年4月26日
[网络编辑: 机关党委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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